黄显辉:加强粤港澳律师大湾区执业试点工作配套措施机制
2024-03-08
来源:大湾区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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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在支持港澳律师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面的有关举措和成效。全国人大代表、澳门律师公理会主席黄显辉称,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正加速向纵深推进,大湾区的規則衔接和制度融合亦在稳步推进,对熟悉三地法律的专业人才的需求呈几何级增长,而大湾区三地法律服务业的准入门坎不同、法治环境亦各有特色,在多种差异因素下,三地法律要达到真正的无缝对接及融合是三地共同面对和克服的挑战。
黄显辉指出,为促进大湾区法律服务发展,确切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的决 定》,国务院 2020年10月印发《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过去三年,司法部已顺利举办三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1500多名港澳律师报名参加考试,其372名港澳律师领取了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当中约有70名澳门律师以大湾区律师身份在内地不同城 市的律师协会完成注册。
此外,为确保试点工作连续性并全面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 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期限的决定》,国务院2023年9月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 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 就继续做好港澳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试点办法》将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期限延长3年和适当降低考试报名门槛的新措施,为有志以双重执业资格为大湾区客户提供跨法域法律服务的年轻律师,带来新机遇、新出路,进一步发挥港澳律师的专业作用,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促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意义。
黄显辉指出,为促进大湾区法律服务发展,确切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的决 定》,国务院 2020年10月印发《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过去三年,司法部已顺利举办三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1500多名港澳律师报名参加考试,其372名港澳律师领取了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当中约有70名澳门律师以大湾区律师身份在内地不同城 市的律师协会完成注册。
此外,为确保试点工作连续性并全面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 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期限的决定》,国务院2023年9月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 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 就继续做好港澳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试点办法》将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期限延长3年和适当降低考试报名门槛的新措施,为有志以双重执业资格为大湾区客户提供跨法域法律服务的年轻律师,带来新机遇、新出路,进一步发挥港澳律师的专业作用,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促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大湾区律师考试门坎的降低以及应对日趋提高的湾区法律服务需求,有需要研究细化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配套措施机制,为港澳律师在内地执业提供更多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机遇和平台,进一步对标对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加强湾区律师的制度效能,推动粤港澳三地法律人才资源的有效整合,以充分发 挥法律人才的资源作用,推动更多港澳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内地发展, 共同参与国家法治建设,为大湾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为加强粤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工作配套措施机制,推动更多港澳律师为大湾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全国人大代表、澳门律师公理会主席黄显辉提出三点建议:
1、放宽互通湾区法律服务,加大湾区律师的执业范围和地域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仅可在广东省九市内,办理适用内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诉讼案件,诉讼案件为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的高级、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和有关专门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 案件范围参照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并获得内地律师执业证书的港澳居民可以在内地人民法院代理的民事案件范围执行。建议试点配套措施机制可允许大湾区律师在湾区执业一定年资后,将执业范围逐步开放至行政、刑事等公法范畴,拓宽大湾区律师在大湾区提供法律服务和业务的范围。
2、促进共融法律人才队伍,开放大湾区律师参与行业协会大湾区律师在行业协会中的参与程度对于推动大湾区整体法律 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大湾区律师在不同领域和专业背景上具有广泛代表性,可为行业发展的前沿趋势和法律变革提供有益建议, 通过开放大湾区律师参与行业协会的架构或工作委员会,将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符合广大律师和行业从业者的利益和需求,通过协会平台分享最佳实践、交流经验,更好打造大湾区法律工作者人材队伍,共同 推动行业的进步和发展。
3、便利两地交通往来,开放港澳律师藉横琴单牌车上广东省随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融合发展,根据广东省政府横琴办于 2024年1月发布的《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粤 澳深度合作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公告,拟允许澳门机动车申请经合 作区“二线”通道进入广东省内其他行政区域行驶。
为加强粤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工作配套措施机制,推动更多港澳律师为大湾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全国人大代表、澳门律师公理会主席黄显辉提出三点建议:
1、放宽互通湾区法律服务,加大湾区律师的执业范围和地域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仅可在广东省九市内,办理适用内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诉讼案件,诉讼案件为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的高级、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和有关专门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 案件范围参照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并获得内地律师执业证书的港澳居民可以在内地人民法院代理的民事案件范围执行。建议试点配套措施机制可允许大湾区律师在湾区执业一定年资后,将执业范围逐步开放至行政、刑事等公法范畴,拓宽大湾区律师在大湾区提供法律服务和业务的范围。
2、促进共融法律人才队伍,开放大湾区律师参与行业协会大湾区律师在行业协会中的参与程度对于推动大湾区整体法律 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大湾区律师在不同领域和专业背景上具有广泛代表性,可为行业发展的前沿趋势和法律变革提供有益建议, 通过开放大湾区律师参与行业协会的架构或工作委员会,将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符合广大律师和行业从业者的利益和需求,通过协会平台分享最佳实践、交流经验,更好打造大湾区法律工作者人材队伍,共同 推动行业的进步和发展。
3、便利两地交通往来,开放港澳律师藉横琴单牌车上广东省随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融合发展,根据广东省政府横琴办于 2024年1月发布的《澳门机动车入出横琴粤 澳深度合作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公告,拟允许澳门机动车申请经合 作区“二线”通道进入广东省内其他行政区域行驶。
黄显辉称,目前合作区已聚 集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组织,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首批已进驻商事调解、公证、商事和劳动仲裁、涉外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智库等 9 家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并实质办公,合作区地处大湾区重要区位,与湾区各城市构成高效的交通网络,为着合作区本身的法治保障的发展需要,亦为便利在大湾区提供服务的港澳律师融入湾区,建议开放港澳律师可藉横琴单牌车进入广东省其他行政区域行驶,通过便利港澳律师的 跨境出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和港澳律师之间的合作与互动,便捷大湾区律师与广东省的企业和机构建立联系,推动法律服务合作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