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 | 广东雷州:南兴粮所侵占马铁土地43年不还

2023-11-20 来源:大湾区时报 阅读:

大湾区时报 特派记者王林奇

       广东省雷州市松竹镇马铁村村民最近遇到了揪心事,雷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下简称雷州发改局)以南兴粮食管理所(下称南兴粮所)原址的土地属于该局为由,欲对15.698亩土地进行确权,雷州市交通运输局又以限期拆除松竹镇马铁粮仓前面三座8间店铺来催告,导致村民群情激愤,不断向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反映,矛盾一触即发。

粮所使命已完,归还土地无期

       2023年10月9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雷州市南兴镇207国道旁排楼岭面积15.698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公告雷自然资登(公告)[2023]297号,欲将该土地确权给雷州发改局。雷州市松竹镇马铁村获悉后,村民纷纷表态坚决维护其合法权益。马铁村拿出历史证据,证明该土地所有权历来属于马铁村,依法抗议将该不动产权登记给雷州发改局。

       2023年11月12日,马铁村肖维田在接受大湾区时报记者采访时称,自古以来,公告涉及地由马铁村子子辈辈耕种劳作、经营管理,并在该土地上建有肖氏节孝坊,种植相思树,建设球场及墓葬先人,其中先人墓葬有200多座。根据雷州市档案局查询到肖受荣、陈成吉的《村土地产量分户清册》为证,公告涉及地一直都作为马铁村集体所有土地分户到家使用。1981年以前,大马村、马仔村和路头村集体和个人在此地建有砖厂、竹具厂、油厂和碎石厂等多家工厂,马仔一队还在此地种有甘蔗、番薯、花生和桉树等农经作物。1964年马铁村曾和南兴中学签订租赁合同,将公告涉及地的 50亩租赁给南兴中学种植竹子、甘蔗等农作物。直至1980年,南兴粮所为建设粮油仓库,强制搬迁马铁村在该地的 200多座坟墓。当时遭到马铁村的强烈反对及制止,南兴粮所于1981年就公告涉及地的一部分与马铁村签订了《协议书》。

       海康县(现雷州市)南兴粮所与马铁村签订《协议书》的目的是“因国家建设粮油仓库需要,征用排岭公路西马铁所有土地一块”。即南兴粮所因国家建设粮油仓库需要临时“征用”马铁村排楼岭部分土地,并非是南兴粮所“征收”马铁村的土地。2005年6月,国家进行粮食体制改革,粮仓已丢荒多年,现已成危楼。南兴粮所分配给职工的宿舍被非法出卖二十多块,约2000 平方米。

       大湾区时报高级评论员郑科授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及第二百四十五条“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而南兴粮所并未通过政府发文公告,未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法定程序,马铁村仅收到青苗补偿款,不符合征收土地的法律规定,因此南兴粮所取得该地的使用权并非取决于土地征收。南兴粮所与马铁村签订的《协议书》是为了建设粮油仓库而临时征用马铁村排楼岭其中部分土地。现国家粮食体制改革,该征用土地使用性质已经发生根本性改变,不再作为粮油仓库。至此,南兴粮所已经完成了其历史使命,应当将土地返还马铁村。

谁在为法治政府蒙羞?

       马铁村民肖继祥认为,根据马铁村与南兴粮所签订的《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甲方南兴粮所征用排楼岭土地,东至公路围墙,北至现仓库围墙,西至现围墙,南至现圆仓距西南三十米,现东南角宿舍滴水距离 (东至西十五米)”。后南兴粮所在超出上述范围建设了职工宿舍及占为其他用途,约占地16亩,该地未经政府部门发文征收,未经双方协商征用,马铁村也未得到任何补偿款项。当时马铁村向南兴粮所、南兴公社、松竹公社、海康县人民政府等部门提出异议,要求解决南兴粮所占用马铁村上述土地争议问题。海康县人民政府因此于1985年9月19日发文要求南兴粮所妥善处理土地争议之事宜。

       此间一法律人士认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之规定,南兴粮所超出约定征用土地面积建设职工宿舍和用作其他用途的行为明显违法,属于非法占用马铁村土地,依法应当退还马铁村。

       南兴粮所1980年强制搬迁马铁村200多座坟墓并在此建设粮油仓库之后,一直存在矛盾、争议未解决。海康县人民政府曾于1985年9月19 作出《关于排楼岭土地争议问题的决定》,其中第3条要求南兴粮所为妥善处理土地关系,减少今后争议,要求南兴粮所与土地所有权单位进一步协商,确定用地面积向县补办征地手续,以便给以法律保护。此后,南兴粮所并未与马铁村进行协商或补办土地征收手续,公告涉及地的矛盾一直未解决。

       肖继祥认为,根据《不动产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不予以登记。该案公告涉及地历史矛盾、权属争议尚未解决,不应予以登记。未经征地程序,土地权属还未转移,南兴粮所占用的土地权属还是马铁村的。“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强行确权是违法行为,让法治政府蒙羞。”

八间商铺竟遭公告强拆

       雷州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11月6日向马铁村发出粤雷交催[2023]001号《雷州市交通运输局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催告书》,要求马铁村自行拆除位于松竹镇马铁粮仓前面三座共8间店铺,逾期未自行拆除的,该局将进行强制拆除。    

       据了解,雷州市国土局与雷州市松竹镇马铁村委会1998年10月26日签订《征地协议书》约定,(1)乙方同意甲方征用坐落于207国道松竹路段两边的土地13.5亩,作为建设207线松竹地段用地。马铁村在雷州市松竹镇马铁粮仓前面三座8间店铺并不在《征地协议书》约定的征地范围内。“马铁村为了发展经济,在松竹镇马铁粮仓前面自家土地上建造了三座8间店铺并无违法行为,雷州市交通局催告马铁村拆除上述三座8间店铺没有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 肖维田如是说。    

       2023年11月13日,大湾区时报记者在207国道松竹路段发现,沿途约6公里范围内,有很多建筑物均比马铁村在松竹镇马铁粮仓前面三座8间店铺更加靠近207国道的中心线,许多还是危房。据调查,除了马铁村,沿途建筑物业主并没有收到雷州市交通运输局送达的《雷州市交通运输局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催告书》。“雷州市交通运输局仅要求马铁村拆除公益建筑物,对其他人的违法建筑物视而不见,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明显是执法不公,与社会主义执法为民的理念背道而驰。” 95岁的村民肖移山如是说。

       此间一政经人士认为,南兴粮所未经征地程序侵占马铁村土地长达43年不还,当地政府却为非法行为撑腰,令人匪夷所思。法律是维护群众利益的一大利器,只有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以人民为中心,才能时时处处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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